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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威信县2017年县城学校紧缺学科教师 公开选调公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郑景丹
    2017-09-07 14:35:14    来源:威信县教育局   转载

    经县教育局研究,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,决定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专任学科教师。特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选调学校

      威信县第一中学初中部、威信县扎西中学、威信县扎西小学、威信县第二小学、威信县逸夫小学、威信县职教中心等6所学校。

    二、选调范围

      县域内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在岗教师,且获得县级(县委、政府)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校(园)长、优秀(先进)班主任、优秀(先进)教育工作者、优秀(先进)教师,或评为县级及以上的“三名”教师(名校长、名班主任、名教师)、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。

      以证书发证时间或文件发文时间为依据(其中,被评为2017年昭通市首届优秀骨干教师的,以昭通教育网“昭通市首届优秀骨干教师人选公示”名单为依据)。

    三、选调原则

     (一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;

     (二)坚持量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;

     (三)坚持择优选调的原则;

     (四)坚持有编进人的原则。

    四、选调岗位设置

      本次选调岗位计划数为33个。其中威信县第一中学(初中部)5个、威信县扎西中学11个、威信县扎西小学12个、威信县第二小学2个、威信县逸夫小学2个、威信县职教中心1个。具体岗位详见《威信县2017年县城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》(附件1)。

      选调人员拟调后参加选调学校对应职称级别的空余岗位竞聘。若无相应岗位,则低聘到下一个职称级别岗位。

    五、选调条件

     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,身体健康,服从安排。

     (二)教龄(工作年限)3年及以上(2014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)。

     (三)2014年至2016年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在合格及其以上。

     (四)年龄40周岁以下(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)。

     (五)具有相应的学历、教学经历和教师资格:

      1、选调威信县第一中学(初中部)和威信县扎西中学学科岗位的,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;选调学科岗位必须与近两年所教学科相同(中间不得间断);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“教师资格证”。

      2、选调威信县扎西小学、威信县第二小学和威信县逸夫小学学科岗位的,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;选调学科岗位必须与近两年所教学科相同(中间不得间断);具有小学及以上“教师资格证”。

      3、选调威信县职教中心学科岗位的,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;选调学科岗位必须与近两年初中及以上所教学科一致(中间不得间断);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“教师资格证”。

     (六)参加选调人员,其选调岗位学科2016年至2017年春季学期个人成绩,在县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及以上。

      涉及折算学科成绩的,以原始分数为依据进行计算;上多班级学科的教师,每年以一个班级的所教学科成绩计算;县城学校顶岗借用人员,借用期间的成绩,以所在顶岗借用学校的成绩为依据计算;女教师春季学期因产假原因无当年春季学期教学成绩的,提供当年春季学期产假请假依据,当年春季学期个人学科成绩按县平均分计算。

      八年级地理、信息技术,九年级全市统测(考试)学科,以县教育局招生办审核签章为准;其余全县统测(考试)学科,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审核签章为准。

      申报非全县统测(考试)学科岗位的,由所在学校提供该岗位学科近两年连续任教的证明及原始佐证材料(如任课表等)。对弄虚作假者,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审核人责任。

     (七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选调:

      1、选调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名选调其它学校学科岗位。

      2、尚未转为在编教师的“特岗教师”,不得报名选调。

      3、受党纪、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,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不得报名选调。

    六、选调方式

      本次选调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遴选出优秀者予以选调。通过量化考核,按量化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选调人员。

      量化考核得分=教学成绩记分+表彰及荣誉记分+课堂教学比赛记分+附加分。具体量化考核内容和记分标准如下:

     (一)教学成绩记分(60分)

      1、教学获奖等级记分

      选调学科2016年至2017年春季学期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质量检测、中考质量评定,获县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每科次分别记8分、6分、4分。

    2016年春季学期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;2017年春季学期以教育局教研室提供的依据为准。

      2、教学平均成绩记分

      选调学科的教学成绩记分(保留两位小数)=(2016年春季学期个人学科平均分-县对应学科平均分)+(2017年春季学期个人学科平均分-县对应学科平均分)。

    按教育局教研室和招生办审核的依据进行记分。

      本项累计记分60分封顶。申报非全县统测(考试)学科岗位的,本项不记分。

     (二)表彰及荣誉记分(20分)

      1、参加工作年以来获得国务院、省政府(部级)、市政府(厅局级)、县(区)政府(市局级)表彰的先进个人,分别记10分、8分、6分、4分。先进个人指:优秀校(园)长、优秀(先进)班主任、优秀(先进)教育工作者、优秀(先进)教师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(工作者)、德育标兵。

      2、参加工作以来评为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级名校长、名班主任、名教师,分别记10分、8分、6分、4分。

      3、参加工作以来评为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级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,分别记8分、6分、4分、2分。

    表彰及荣誉以证书发证时间或文件发文时间为依据(其中,被评为2017年昭通市首届优秀骨干教师的,以昭通教育网“昭通市首届优秀骨干教师人选公示”名单为依据)。本项累计记分20分封顶。

     (三)课堂教学比赛记分(10分)

      参加工作以来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(含晒课、录像课比赛)获奖,按级别和等级记分: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(名)、优秀奖分别记10分、9分、8分、7分;省级一、二、三等 (名)、优秀奖分别记8分、7分、6分、5分;市级一、二、三等(名)、优秀奖分别记6分、5分、4分、3分;县级一、二、三等(名)、优秀奖分别记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。以证书发证时间或文件发文时间为依据。本项累计10分封顶。

      同一证书只按相应项目记分,不得重复记分。

     (四)附加记分(10分)

      县城学校顶岗、借用人员申报所在顶岗、借用学校学科岗位的,每借用1年记2分(不足1年的部分,6个月及以上按1年记分,6个月以下按半年记分)。由顶岗、借用学校出具证明和佐证材料,经县教育局人事股查实后记分。

      本项累计记分10分封顶。

    七、选调程序

     (一)发布公告

      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、威信县教育网等新闻网站上发布公告。公告时间:2017年9月4日。

     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

      1、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。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方可报名。报名要求按学校及学科岗位报名,每人限报1所学校的1个学科岗位,不得多校多学科多岗位报名。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(按顺序装袋):

     (1)《威信县2017年县城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公开选调申请表》(附件2)。表中信息须经学校负责人初审,签署意见(XXX同志表中所填信息属实,符合申请选调条件,同意报名参加选调)并盖学校公章。

     (2)毕业证、身份证、教师资格证(验原件,交复印件一份)。

     (3)2014年至2016年年度履职考核证明(须经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签署意见)。

     (4)参与选调学科2016年至2017年春季学期学科成绩证明(须经所在学校,县教育局教研室或招生办签审盖章)。

     (5)量化记分依据1份(按量化记分顺序分4大类装订)。提供的依据属证明材料的交原件,各类证书验原件,交复印件。

     (6)承诺书(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)。

      复印件须经所在学校审核,并签署“与原件相符”字样及审核人姓名、审核时间。

      2、报名时间:2017年9月7日至8日两天,每天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。

      3、报名地点:威信县教育局人事股。

     (三)量化考核

      2017年9月9日至10日,选调工作领导组组织评委,对申请选调的人员提供的考核量化依据进行审查和量化记分。根据量化考核得分,按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。

    确定拟选调人员时,对末位量化考核得分并列的教师,在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,由选调学校组织面试,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,按面试成绩择优选调。

     (四)考察考核

      量化考核结束后,县选调工作领导组组织选调用人学校对初选拟调人员的师德师风、敬业精神、工作态度进行考察,对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调,缺额岗位按量化考核得分依次递补。

     (五)公示及拟调

      考察考核结束后,确定的拟选调人员,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、威信县教育网、教育局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。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相关政策纪律,经调查属实的,取消拟调录用资格。缺额岗位按量化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公示期满,拟调人员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,按人事管理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。选调学校根据学校岗位实际签订聘用合同。

    八、工作纪律

      选调期间,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廉洁,遵守纪律。选调工作由县编办、县人社局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;县监察局、县教育局纪委共同监督。同时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对在选调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从严处理。

    九、其它事项

     (一)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若有虚假,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,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。

     (二)本方案由威信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咨询电话:0870—6121652。


    附件:

    1.威信县2017年县城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;

    2.威信县2017年县城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公开选调申请表;

    3.承诺书

    4.选调学科成绩证明(样表)

    5.年度考核证明(样表)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威信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9月4日



    威信县2017年县城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公开选调的公告

    附件1 威信县2017年县城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

    附件2 威信县2017年县城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公开选调报名申请表

    附件3 承诺书

    附件4 威信县2017年县城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公开选调学科成绩证明(样表)

    附件5 威信县2017年县城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公开选调年度考核证明(样表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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